【本報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全國各縣、市政府對河川污染整治之目標及施政作為進行考核,日前公佈106年度河川污染整治考核績效,雲林縣榮獲「優等獎」殊榮。自104年起,雲林縣已連續3年榮獲河川考核優等,河川污染整治作為及成果獲得環保署高度肯定,日前環保署舉行「106年度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頒獎典禮」,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代理局長張喬維代表縣府接受環保署長李應元頒獎表揚。
環保局代理局長張喬維表示,在河川流域水質改善成效上,106年度全流域河川污染指數(RPI)整體改善率為5.57 %,而在關鍵測站的部分,生活污水平均削減百分比達80 %以上,事業及畜牧廢水平均削減百分比達90 %以上,顯見本縣改善河川水質之決心。此外,本縣105~106年積極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通過場家達69場為全國第一,另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個案再利用通過場家為22場,合計簽署可施灌農地面積約460.67公頃,施灌作物包含水稻、大蒜、玉米、地瓜、花生、狼尾草、甘蔗等30餘種,減少生化需氧量BOD 215.3萬公噸/年、懸浮固體物(SS) 441.5萬公噸/年,同時亦降低約24,300包之台肥5號的化學肥料使用,此推動成果可謂為環境、畜牧業者與農民之三贏。
張代理局長指出,河川污染整治為本縣持續推動之重點施政方針,除透過縣府各單位跨局處合作外,同時也積極成立民間河川巡守隊與一般民眾的參與,以達到「清新雲林、亮點雲河」之目標,此外結合雲林溪掀蓋之水與綠計畫,創造民眾親水空間,如何使民眾對於河川污染整治更有感將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106年環保署對河川污染整治考核重點包括:「河川水體水質改善」、「水污染防治經費執行」、「推廣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與執行」及「行政配合」等面向。透過各項水質改善工程之建設及維護管理,提升現地處理設施及截流設施運轉處理效率,並積極進行水污染稽查管制作業、污水下水道之用戶接管,與推動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之各項業務推動,有效減少民生、事業及畜牧業之廢污水排入河川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