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再度說明照顧農友積極措施

       【本報訊】雲林縣議會7日總質詢,議員蔡秋敏等關心7月初花生農損及0823豪雨,縣府處理農損列入天然災現金救助區的作為,縣長李進勇答覆時,強調雲林縣府維護農友的立場及積極爭取的過程。

       李進勇表示,近日外界謠傳「縣府怠惰」,且質疑縣府作為,是混淆事實的說法;李進勇說,縣府對於7月初的花生災情及0823豪雨農損處理過程,皆依規迅速、積極爭取中央天然災害救助。 

       李進勇指出,農民努力打拼、辛苦耕耘,照顧農民是縣府責任,針對7月初豪雨,因為未達天然災害救助標準,中央不能進行現金補助,此案縣府要求公所二度提報後,向農委會申請要求將花生列入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但損害確實未達天然災害救助標準20%,因此依法無法列入天然災害救助區。為此,縣府並未忽視農民的苦難,改採縣府自籌款項4700萬元,經議會同意墊付後,發放補貼給花生受災農每公頃1萬元。這4700萬卻被說成某委員於中央爭取的補助,一點道理都沒有。

心繫農民  李縣長再度說明照顧農友積極措施

        在0823豪雨部份,8月25日前雲林雖尚未列入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區,但於行政院長賴清德8月25日上午率領水利署長賴建信、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行政院祕書長卓榮泰等人到雲林關心災情時,經李縣長當面請求賴院長將雲林縣列為救助災區,賴院長當場致電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後,並於現場宣布雲林縣已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標準,且於是日下午由農委會公告並來文雲縣府,順利為縣民爭取到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縣府也隨即要求公所彙整農損資料,更責成農業處會同各鄉鎮市公所進行農損查估,要讓農民盡速得到農損救助款。

       李進勇說,外界混淆事實,製造假消息,已損害縣府信譽,呼籲大眾能正聽,認清縣府照顧農友的積極作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