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公立單位每34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三;私立單位每67人需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員工,且不得低於員工總數百分之一為其計算基準。截至6月止雲林縣進用身心障礙者之事業單位計333家,其中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高達178家,縣府感謝事業單位給予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也會持續推動公私合作,讓身心障礙者在職場更能盡情揮灑發揮所長。
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注重維護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秉持扶持其自立自強為目標,除為身心障礙者規劃各種就業措施,也協助事業單位尋求合適的人力,並透過職務再設計方案穩定其就業,不只提供身心障礙者單一窗口服務及開拓更多元的就業機會與發展.造福本縣更多的身心障礙者朋友。
為持續開發身心障礙者適合的職缺,縣府結合轄內的斗六、虎尾就業中心以及就業服務員,透過每月拜訪事業單位,目前為止共訪視30次,拜訪廠商15家。期待了解廠商職缺需求,媒合身心障礙者面試及職場體驗,讓身心障礙者更能找到適合的工作,穩定就業。
勞工處張世忠處長也在此呼籲轄內事業單位,在協助身心障礙者穩定就業的同時,也希望能超額更多的身心障礙者,並鼓勵新企業加入優良廠商的行列,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需要您我一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