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籲減少工地污染,守護你我健康

  【本報訊】營建工地空氣污染主要由「空氣污染防制法」及依前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所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管制;前項主要針對污染發生事實,處分污染產生之行為人,或營建工程因未妥善設置污染防制措施而造成污染行為;後者規範營建工程污染防制措施設置,概括:工程標示牌、周界圍籬、逸散物堆置、車輛行駛路徑、裸露地表、運輸車輛、結構體施工架、上下層逸散物輸送及施工機具燃油標準。

減少工地污染,守護你我健康

  工地施作時產生之逸散性粉塵,易造成呼吸道症狀增加、肺功能下降、慢性咳嗽、支氣管炎及結膜炎發病率增加,甚至會導致肺癌的產生;藉由採行相關污染防制措施,可有效削減逸散粉塵產生量,使實際排放量大幅降低。環保局每年針對轄內各營建工地進行稽、巡查作業,108年度共查核3,503次,平均每月進行292次查核,藉由高頻率查核,降低工地污染產生,守護市民健康。

  小奇(化名)居住於中山區某大型工程旁,認為空氣污染將影響健康,進而向環保局陳情,盼能要求工地停止施作。該工程為前50大高污染量排放量營建工地,環保局針對高污染潛勢工地,每個月至少查核1~2次。經由環保局每月查核,並要求工區妥善操作各項污染防制措施,小奇現在已不再擔心危害健康之污染。

  環保局針對轄內各營建工地皆進行定期查核,並於轄內架設污染監測設備;各營建工地負責人員,應確實設置污染防制措施,避免有污染行為而受處分,與環保局一起守護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