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年初二,愛熱鬧的媽媽在家裡叫了3桌外燴,招待浩繁的子女親族。
我與大堂哥陳正華等親人通常每年就那天見面閒敘。餐席中,陳正華突然說,要拿一張照片給我,是他昨晚翻舊照找到的。他返家旋踵持照片歸來。
想不到他送我的照片,就是我一直在找的照片。
那年我4歲,記憶中某個早晨,媽媽說陳正華回來了,要幫我們家人拍照,於是媽媽拉著我、弟弟、二姊、三姊,在老家土埕前拍下我人生的第一張照片。
這張照片一直放在家裡抽屜的相本。小學時,有回不知何故,許是我跟弟弟口角,我怨懣媽媽偏袒弟弟,就用指甲去扣照片中媽媽的臉,扣到相片膠面斑駁,仍有不甘,見桌上有紅藥水,又在媽媽臉上抹得紅豔豔才罷手。
後來,我頗為後悔,並非醒悟自己魯莽,而是小學時有次「母親節」作業要交跟媽媽的合照,而那張被我「毀容」的照片是我跟媽媽唯一拍過的照片,我怎麼好意思交?
幾年後,爸媽蓋了新房,可能在搬家時,這張照片就不見了。對許多人來講,一張童年照片沒什麼了不起,但因為我小時候家裡沒有相機,也沒拍過全家福,這張照片是我混沌童年記憶裡唯一的影像。它不見了,每每我回想童年事物,都以為只是胡思亂想。
大學一年級時,學校攝影課需要用單眼相機,記得那年媽媽給了我2萬元,我到台北博愛路買了一部CANON EOS50底片相機及28-105mm鏡頭,那是我人生的第一部相機。
後來我出社會工作,自己又買部數位相機,當我自己付錢時,發現當年媽媽給我那筆買相機的錢,並不是一筆小錢。如今再看這張照片,突然懂了,我一直找它,不全然是為了見證自己的童年,而是更想再看一眼母親年輕時的容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