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龍的事~我的說明

  針對媒體詢問我林岳龍事,我說明如下:

可能是 1 人、醫院和文字的圖像

  1、林岳龍已離職一年半,任職期間是負責地方行程及服務,王定宇臉書秀出林岳龍參加里鄰工作會報的簽名,正足以證明我對外所言不假,至於王定宇說「極為凶險」,我不知道參加里鄰工作會報是有多凶險?是能因此接觸國家機密?

  2、林岳龍以10萬元交保,如果檢調是辦共諜,10萬元交保根本是縱放。我支持檢調辦案勿枉勿縱,但辦共諜如此敲鑼打鼓,最後以10萬元交保,其他人還全部請回,請檢調儘速對外說明,否則根本就是讓民進黨及其側翼故意做文章,企圖轉移民進黨共諜被求處重刑及沈伯洋中國紅熊的焦點而已。

  3、今天我應媒體要求回應林岳龍事件,如有需要,我個人也願意配合檢方的調查,我不會像吳釗燮人整個神隱,不敢對外說明,不敢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