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海洋生態~澎湖縣府查獲違法捕魚

  【本報訊】澎湖縣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再查獲違規潛水打魚案件,此為今年第三件,由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於夜間執行安檢時,查獲一遊艇將具有穿刺孔之漁獲物、氣瓶及魚槍等工具藏匿於密閉船艙,已涉及違規從事「潛水器漁業」,且本次查獲之魚槍未出示合法執照,恐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於刑事罰案件,安檢人員立即通報農漁局、警察局等有關機關到場協助蒐證及認定違規情況。

圖片

  農漁局表示,本案為搭乘遊艇採揹負氣瓶方式進行潛水打魚,依照漁業法第64條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本案查獲之漁獲物由農漁局扣留,後續將依漁業法裁處,因近日已接連查獲兩起違規潛水打魚案件,縣府呼籲民眾切勿以空氣壓縮機隨附空氣軟管或揹負氣瓶等可長時間水下供氣方式採捕水產生物,本縣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將嚴格取締。

圖片

  農漁局呼籲,以潛水方式從事採捕水產動物,對捕撈魚種之選擇性高,容易因漁獲努力集中單一物種,將造成特定魚種資源枯竭,且多集中在礁岩性或較大型具繁殖能力之特有魚類,不利資源再生及永續利用,爰呼籲從事潛水活動不得進行採捕,以維護海洋生態。